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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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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18日,中央、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新修订的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这是继 2013 年首部《条例》出台后,党中央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,对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制度的系统性升级。修订后的《条例》紧扣“过紧日子”的时代要求,将艰苦奋斗精神融入制度血脉,以更严格的标准、更扎实的举措规范公务活动,为新时代党政机关作风建设锚定了“坐标系”、确立了“硬标尺”,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持续深化纠治“”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。
思想是行动的先导,作风建设的关键在于拧紧思想上的“总开关”。《条例》开篇即强调,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,必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持“从严从简”“提质增效”“公开透明”等原则,明确提出党政机关要“带头过紧日子,勤俭办一切事业,降低公务活动成本,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、民生所盼”。此要求的背后,是党中央对作风问题本质的深刻把握——只有从思想上树 牢勤俭节约意识,才能从根本上杜绝“舌尖上的浪费”“楼堂馆所的奢华”等乱象。
《条例》总则新增第七条,将“树立正确政绩观”作为硬性约束,正是筑牢思想根基的关键抓手。现实中,不少干部会陷入“重 显绩轻潜绩”的误区:有的为追求短期 GDP 增长盲目铺摊子、上项目,导致“半拉子工 程”“形象工程”频现;有的将“为民造福”异 化为“为己贴金”,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华而不实的“面子工程”中。这些问题的本质是政绩观错位,是理想信念“总开关”松动和宗旨意识“总阀门”失灵。因此,《条例》明 确要求领导干部“坚持以身作则、以上率下,严禁搞劳民伤财的‘形象工程’‘政绩工程’”, 就是要通过制度约束推动党员干部思想纠偏,使其从“唯 GDP 论”的迷思中觉醒,从“官本位”思想的桎梏中解脱,把“过紧日子”的要求真正内化为思想自觉。这也是《条例》首次将反对“”写入总则的深层考量——、官僚主义等问题,根源在于宗旨意识弱化。因此,纠治“”,“抓作风建设,就要返璞归真、固本培元,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、践行根本宗旨、加强道德修养”。
习多次强调:“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,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、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,也是我们继往开来、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。”回望百年党史,革命战争年代,延安时期“自己动手、丰衣足食”的大生产运动,党政军民同甘共苦,用“节省每一个铜板为着战争和革命事业”的节约精神,支撑起民族救亡的伟大斗争;社会主义建设时期,“三线建 设”中干部职工住草棚、啃窝头,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国家重点工程,创造了“两弹一星”的 奇迹;改革开放时期,坚持“勤俭办一切事业”,弘扬“”价值观,艰苦奋斗始终是贯穿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精神底色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,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“奢靡之 始,危亡之渐”,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,因此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局破题,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纠治“”,将“艰苦朴素,勤俭节约”写入《中国廉洁自律准则》。2013年11月18日,中央、国 务院将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》升格为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明确提出要“弘扬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,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,建设节约型机关”。可见,从革命年 代“节省每一个铜板”的生存智慧,到新时代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”的制度自觉,“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”早已融入党的精神血脉,既是跨越时空的红色基因,也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 须坚守的政治品格与实践准则。
但在现实中,仍有少数干部对作风问题存在“小节无害”的错误认识:有的把公务接待异化为“人情往来”,超标准安排宴请;有的将办公用房整改变成“数字游戏”,通过“拆 墙打洞”“加桌减椅”等临时性调整手段应付检查;更有甚者借调研之名搞“旅游式考察”,将公共资源异化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。《条例》针对这些突出问题,将“从严从简”原则从“硬约束”延伸到“软教育”:既通过经费管理、国内差旅、公务接待等七大类43 项具体规范划出各类“红线”和“硬杠杠”(如“严禁摊派转嫁费用”“不得采购无关资产”等),又通过“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”“深化 政府会计改革”等体制机制强化思想引领,让节约从“要我做”变为“我要做”,从“外在约束”变为“内在自觉”。唯有如此,才能真正筑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堤坝,让勤俭节约成为浸入血脉、融入日常的行为习惯。
习强调:“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,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,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。”《条例》严格落实这一要求,针对公务活动全流程设置完善的“防火墙”,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,力求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“刀刃上”,即发展所需、民生所盼的关键领域。
第一,经费管理上动真格。经费管理是公务活动的“生命线”。《条例》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加强预算编制管理,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,强化预算刚性约束,遵循“先有预算、后有支出”的原则,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,杜绝“年初报预算、年中调预算、年末突击花”等“乱花钱”现象。《条例》通 过“零基预算”“绩效预算”等改革,要求预算编制与部门职责、事业发展规划紧密挂钩,确保每一笔钱都花在“刀刃上”。同时,《条例》将“三公”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, 严禁虚列支出、转移或套取财政资金,并特别强调要“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,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,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”。通过“源头把控 + 绩效问效”的管理模式,从根本上杜绝了“拍脑袋决策”“拍胸脯花钱”的乱象。
第二,严格控制公务差旅与出国活动。公务差旅和出国(境)活动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高风险领域。《条例》在国内差旅方面,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差旅内部审批制度,加强计划管理和统筹把关,从严控制人数和天数,严禁无实质内容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和变相旅游。在因公临时出国(境)方面,则明确计划统筹、团组规模、停留天数等刚性约束,严禁一般性考察调研类出访及境外赌博等违规行为,精准遏制“出国热”“考察潮”,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,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。
第三,规范公务接待标准。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“舌尖上的浪费”问题,《条例》进一步收紧公务接待规范,首次明确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、烟酒,严禁在交通枢纽及辖区边界组织迎送,杜绝跨区域迎送与层层多人陪同现象。同时,划定场所管理红线,严禁借“房屋维修”之名违规扩建或豪华装修接待场地,严禁以“党性教育”为幌子变相修建楼堂馆所、开展旅游开发。通过全链条细化接待依据、场所标准、人员管控等要求,《条例》构建起全方位节约屏障,既有效压减公务接待成本,也以务实举措彰显党政机关“过紧日子”的决心,助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。
第四,强化公务用车管理。针对“车轮上 的腐败”,《条例》明确规定公务用车实行“四统一”(统一编制、统一标准、统一购置经费、统一采购配备)管理原则,划定多重公务用车使用红线:严禁以任何形式换用、借用、占用 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及个人车辆,不得收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;严禁借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,杜绝既领补贴又违规用车的情况;坚决禁止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,严禁为公务用车加装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等。
第五,精简规范会议活动。“文山会海”是、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和顽瘴痼疾,《条例》对此作出明确整治要求,强调党政机关必须严格落实会议计划管理,坚持能免则免、能并则并的精简原则;明确“未经批准及超范围、超标准的会议开支,一律不予报销”。同时细化会议期间要求,严禁提高餐宿标准,会场布置要简约务实,不摆放花草、不制作背景板,不得组织旅游或无关参观活动,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。此外,鼓励运用视频会议、线上办公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化会议形式,提升会议效能,减少基层干部的“跑会”负担,让干部集中精力抓落实。
第六,合理配置办公用房。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,《条例》对此明确管控要求,确立办公用 房“四统一”(统一规划、统一权属、统一配 置、统一处置)管理原则。在项目管控上,从严约束办公用房建设,对违规拟建项目坚决叫停,对未批先建项目责令停建并没收,对超规模、超标准、超概算项目限期腾退超标面积或予以没收拍卖;明确禁止违规挪用保民生、保工资、保运转资金及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用于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。针对超标办公用房“腾退难”的痛点,《条例》要求整改优先采用调换、合用等集约方式,多余办公用房面积统筹公用,严禁直接隔断封死造成二次浪费。
第七,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。资源节约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,也是党政机关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。《条例》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强化资源节约管理,积极推广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技术与产品,加快淘汰高耗能、高污 染设备;规范办公用品使用,推行无纸化办公模式,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。新增条款中,第四十七条聚焦粮食节约领域,要求党政机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扎实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,健全管理责任体系,通过强化机关食堂反浪费 成效评估与通报等方式,坚决遏制餐饮浪费现象;第四十九条则针对政务服务环节,明确相关设施建设必须立足实用需求,坚决摒弃华而不实的铺张做法,切实纠治政务服务中的“面子工程”问题。这些举措将节约理念融入机关 工作全流程,助力实现“节约每一度电、每一 滴水、每一张纸”的绿色发展目标。
总之,《条例》围绕公务活动的各个环节,直击“”问题的要害,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为具体的制度规范,进一步扎牢了制度约束“铁笼子”,有利于倒逼党员干部树立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”“过紧日子”的思想,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。
《条例》的落地见效,离不开强有力的监 督问责机制。《条例》将原来第十章“监督检查”修改为“监督追责”,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要依规依法履行监督职责,对浪费行为“零容忍”,构建了“党内监督 + 国家机关监督 + 舆论监督 + 群众监督”的立体监督体制机制,确保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相关制度执行不偏向、不变通、不走样。
第一,明确多元监督主体职责。《条例》进一步厘清各级党委和政府、党委(党组)、纪检监察机关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,以及人大、政协、新闻媒体和群众等多元监督主体的 权责边界。其中,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健全监督 检查机制、加大监督力度;党委(党组)要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重点,且在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中专项说明相关工作;党委和政府办公(室)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督查,针对突出问题组织重点检查、暗访等专项行动,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;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,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;财政部门聚焦预算管理、财务收支、政府采购等开展财会监督;审计机关加强预算执行、决算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,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依规移送处置。同时,《条例》支持人大、政协依法依章程履行监督职责,重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,构建全方位、多层次的立体监督体系,凝聚 监督合力,保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落地见效。
第二,健全信息公开机制。《条例》明确要求党政机关构建完善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体系,遵循及时、便捷、多元的原则,依法依规将相关情况以适宜方式公开,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,推动责任落实全程透明 化。通过主动公开“三公”经费、办公用房面积、会议活动开支等关键数据,既能让群众直观感受到党政机关践行“过紧日子”要求的实 际举措,增进群众对党委和政府的信任,又能借助舆论监督形成有效约束,倒逼干部主动恪 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。
第三,强化责任追究力度。《条例》针对不同责任主体、不同违规情形,细化了更为明确严格的追责规定。对于承担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干部,若存在政绩观偏差、打造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导致公共资金 资产资源损失浪费,或管辖区域、部门单位铺张浪费问题突出且整治不力等六类情形,将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;对具体执行的相关人员,若存在未经审批列支财政资金等六类行为,也将追究相应责任。同时,依据违规情节轻重,对造成浪费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,采取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、诫勉谈话、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措施;对违规获取的经济利益,依法依规予以没收、追缴或责令退赔。《条例》通过健全追责机制,层层压实责任,有利于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履行责任,扎实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落地见效。
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。习指出:“在作风建设上,我们的制度规定也不少,但在狠抓落实上不够,有些制度规定原则性太强,缺乏刚性约束。大家不都形象地说嘛,几百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。下一步建章立制工作要在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,要制定就制定好,制定了就要坚决抓落实。只有这样,才能树立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实现抓作风的制度化、常态化。”《条例》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,因此关键就在于狠抓落实,强化制度执行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,身体力行,坚持以上率下,推动《条例》落地见效。
第一,在“小事小节”上立标尺,将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的具体要求融入日常。《条例》对经费使用、公务出差、公务接待、办公用房等公务活动各环节的规范作出明确规定。各级领导干部要从“一张纸、一度电、一滴水”严起,以“勿以善小而不为”的态度抓细节、纠偏差。无论是严格执行“双面打印”“人走灯灭”等基础要求,还是带头清退超标准办公用房、规范公务接待流程,本质都是通过“关键 少数”的率先垂范,将制度约束转化为思想自觉,让节约意识融入日常、见于细微,推动《条例》的贯彻落实。
第二,在“民生所盼”中显担当,以节约“减法”换得民生“加法”。贯彻落实《条例》不能只算“经济账”,更要算好“政治账”“民心账”。《条例》开宗明义强调“带头过紧日子,勤俭办一切事业”,本质是为了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用于发展所需、民生所盼。领导干部应将《条例》要求与“为民造福”的政绩观紧密结合,在资源调配中优先保障民生短板——压缩非必要开支时多算民生账,调整经费结构时多向民生倾斜,真正让“紧政府”与“暖民生”同频共振,以节约的“减法”换得民生的“加法”,真正让《条例》的执行成效看得见、摸得着、暖人心。
第三,在“抓常抓长”上建机制,让执行刚性贯穿始终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,《条例》落实必须常抓不懈。要将《条例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、干部选拔任用、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,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。 要通过完善预算绩效管理、强化审计监督、深化制度约束等手段,让节约从“软要求”变为“硬约束”,确保《条例》执行力度不减、尺度不松,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。
习指出:“要着眼长远、标本兼治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把制度‘笼子’扎紧,确保形成的制度行得通、指导力强、能长期管用,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、常态化。”《条例》既是回应当前问题的“对症药”,也是作风建设常态化、长效化的制度保障。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以《条例》为纲,严字当头、实处发力,将节约资源与优化服务融合,让反对浪费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,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。